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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09-04 14:59:42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经济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319件,审执结21950件,同比上升27.79%、28.04%,其中,中院受理3494件,同比下降1.38%,审执结3285件,同比上升1.3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9年末,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有人员经编制142人,实有126人。其中:行政编制126人,实有111人;有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工勤编制6人,实有6人。

聘用制书记员34人。

有车辆编制15辆,实有1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19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5,17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2.41万元,占总收入的95.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1.00万元,占总收入的4.47%。与上年同期数5,317.35万元减少143.95万元,下降2.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数5,009.09万元减少66.69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项目性支出同比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308.26万元减少77.26万元,下降25.06%,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4,59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9.62万元,占总支出的74.41%;项目支出1,175.79万元,占总支出的25.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较上年同期数5,177.60万元减少582.19万元,下降11.24%。总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费成本性支出、执法办案补助等项目性支出同比减少695.3万元,其中:两庭建设等房屋建筑物支出同比减少31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9.62万元。比上年增加688.93万元,增长4.83%,主要是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5.79万元。比上年同期1,701.09万元减少525.30万元,下降30.88%,主要是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以及诉讼费成本性支出、执法办案补助项目支出同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案件审判支出298.0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其他法院支出877.76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劳务费、法院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6%。与上年4,888.34万元减少 506.10万元,下降10.35% ,主要是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以及诉讼费成本性支出、执法办案补助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3,82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0%,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66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和单位基本运转支出;案件审判支出298.02万元,主要用于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和装备业务经费;事业运行支出81.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发放;其他法院支出支出770.2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扫黑除恶、干警服装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支出10.06万元,主要用于向社保部门缴交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16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0.0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5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4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7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43.85万元,完成预算的7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65万元,完成预算的96.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的12.2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1.65万元,较预算数43万元节约1.35万元,主要是中院加强和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同比减少;二是中院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接待费支出,全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2.20万元,较预算数18万元节约15.80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0.70万元,下降81.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98万元,下降3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9万元,下降67.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发生公车用车购置费19.93万元,而2019年则无同类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和差旅费同比减少;三是中院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公务接待支出同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5万元,占94.99%;公务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占5.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6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各单位之间、上下级法院业务系统之间开展交流学习、检查指导,考察调研等工作,以及办案过程中勘察现场、汇报案件、异地开庭等公务活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04万元较上年372.64万元增加41.40万元,增长11.11%,主要是事业人员公务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部门资产总额13,05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24.3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839.52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9.0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42.9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3.9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1,262.31万元,在建工程无变化,无形资产无变化,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增加6.4万元;处置车辆0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054.19

11424.38 

2898.56 

146.76

336.85 

2355.9 

 

59.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9%。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绩效目标已由一级预算单位(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省财政厅和省高院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二)2019年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2018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计提折旧和摊销。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势,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决算公开表.xls